住建部资质动态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的哪些方面?哪些建筑企业容易被查?
什么是建筑资质动态核查?以前叫“年检”,后来改“动态核查”,动态核查可不是“实时核查”,动态核查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合格后是有有效期的,有些省份有效期是一年,有些省份有效期是两年。
博瑞(江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来帮您讲述一下资质动态核查来袭之后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我们应该怎么面对,我们该怎么做呢,判定结果是什么呢,动态核查对建筑企业资质有多重要呢,我
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核查范围及工作分工
被核查企业分为两部分(按主项资质划分):
第一部分: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涉及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的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不分等级;住宅装饰装修甲级企业。此部分企业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二部分: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不含涉及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的企业);劳务分包;住宅装饰装修乙级企业。此部分企业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进行抽查。
(二)核查内容及结论
1、企业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2、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满足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3、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规定可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除外);
4、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动态核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动态核查合格的企业加盖“动态核查合格”印章。对因上述前3项核查不合格的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限,到期整改未达标,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新核定资质等级达不到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其资质;对因上述第4项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有关部门出具处理结论后重新核查。
建筑资质代办动态核查企业人员哪些方面?建筑企业办理资质要在企业资产、企业人员和工程业绩等方面符合资质标准。资质就位之后主管部门将对办理好资质的企业实行动态考核监管,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审查企业人员是否符合条件。那么,建筑资质代办后,会审查企业人员的哪些方面呢?
首先,建筑资质标准主要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这些人员可以由资质代办公司准备。因此,动态核查也主要是这四类人员。
其次,建筑企业资质人员指标的修订包括四个方面:
1、取消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企业经理的指标要求。
2、降低了企业技术人员总数的要求,明确专业要求。
3、对注册建造师按专业进行考核。
4、增加了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求。
从资质人员标准修订的内容来看,按老资质标准申报资质时,注册建造师基本上没有按考核专业,这一次统统按专业考核。
最后,资质代办后主管部门主要审核的人员内容是:
1、企业主要人员是否满足60周岁及以下,是否缴纳了社会保险。
2、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代办,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程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的,一律不予认定。
综上所述,代办建筑资质,主管部门主要从企业人员年龄、社保、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等方面动态核查企业资质。因此,建议企业无论是新办理资质还是资质增项、资质升级,都要按照要求来申请,也可以找资质代办公司。哪些建筑企业屡屡被“盯上”?
一、资质动态核查是什么?
资质动态核查的实质是对建筑企业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起的随机的不定时的抽查,一般很少,企业自己申报奖项或者资质升级、增项时会进行;其次,如果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主管部门也会进行动态核查。
(1)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本年度内不良行为记录积分达到20分或不良行为记录3次及以上的;
(2)发生较大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
(5)列入本年度建筑业重 点监督企业名单和上年度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
(6)企业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
(7)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为什么不少建筑企业屡屡被“盯上”?
(1)出现不良记录
如果建筑企业出现了上述7种情形,特别是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被投诉,肯定会频频被建设主管部门“盯上”,纳入重 点监管名单中。
(2)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为了推进“放管服”政策,资质申报的审批门槛越降越低,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了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将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三、资质动态核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证照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
(2)主要负责人情况:备案的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名单与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注册人员情况:企业注册人员专 业、资 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核查部门可以抽查施工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设备、机械及厂房情况: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机械和厂房有要求的,核查部门应当核对设备和机械的明细帐及购臵发 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
(5)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除核查(1)、(2)、(3)、(4)项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重 点核查。
(6)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核查1)、(2)、(3)、(4)项规定内容以外,还应当核查其有职称人员的专 业、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未来,资质年检完全有可能被资质动态核查取代,建筑企业应该按照资质标准准备好企业人员,并且在工程上不出现任何违法行为,才能有效应对资质核查常态化。
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 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监管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0号),提出
1、强监管:强化平台在建筑市场监管业务中的应用,数据要及时、准确。
2、常态化:对已入库工程项目信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其真实性进行监管。